摘 要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首次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因此,加大联席会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是一项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重要工作。本文就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作者简介:王金标,1953年出生,男,汉族,河北饶阳,天津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长,高级政工师,大学本科,哲学学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党建、思想政治研究,300410 。
长期以来,高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具有决策的最高权力;而院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直没有明确说法,院(系)的党总支(支部)主要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2010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首次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因此,探索、建立 “院系党政联席会”检查考核机制,是一项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重要工作。
早在2005年,天津职业大学党委就明确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的任务,开始了探索与实践。当时是学校管理效益年,学校从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提出了加强管理,对于院、系来说,首要的是要加强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但是,当时我们对党政联席会的表诉是“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是党政领导成员沟通情况、集体酝酿、统一认识、协调统筹党政工作,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校党委和行政工作决策及部署顺利实施的重要会议。”将其地位和作用仅仅定位在沟通协调情况、统一集体认识上,而没有上升为领导体制和决策方式的高度。
2006年8月,学校新的领导班子组建之后,校党委积极探索和完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提出了“五分五合” 的议事及工作机制原则,即在领导方向上合,在领导方式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思路上合,在工作职责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为了加强了制度建设,学校要求各院系都要制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11月在总结各院系党政联席会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起草了《天津职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经过反复修改,于2006年12月20日出台了《天津职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文件,对党政联席会进行统一规范。
以《天津职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文件下发为标志,天津职业大学初步形成了院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件从党政联席会的地位作用、组成人员、基本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和规则以及纪律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从定位上,明确提出“院系党政联席会是建立党政配合、共同负责的二级管理体制的重要载体,是研究决定院系重大问题和统一领导院系工作的最高决策形式。”从组成人员上,规定了院系党政联席会由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直属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直属系副主任)组成。从基本原则上,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原则,“五合五分”的议事及工作机制原则,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实施原则。从议事内容上,分别从落实上级决议决定,保障政令畅通;制定规划计划、制度措施;院系建设重点工作;人、财、物等方面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内对外的合同与协议;.对上级组织的重要建议和工作报告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认为应该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等十个方面,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议事内容。从程序和规则方面,对会议主持、议题确定、会前准备、开会和议事有效人数、表决方式和要求,以及会议记录、建档保存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另外,对参加会议、保守秘密以及执行党政联席会的决定或决议等方面,提出了纪律要求。
文件制定后,我们的探索和实践就进入到狠抓贯彻落实制度,逐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发展的阶段。从2007年起,为了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学校进一步健全了会议记录(纪要)、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参加院系会议抽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措施,并将落实联席会制度情况作为年终部门考核、干部考核的内容。譬如:2007年为各院系重新配置了《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并要求党政领导必须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程序要求,强化决议执行落实。2008年紧密结合“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认真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院系党政联席会记录人员培训会。重申了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性、组成人员、基本原则、议事内容、程序和规则以及纪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任务。特别是针对会议记录方面存在的如:结构上不够完整、规范;记录内容不够准确;字迹不够清晰等问题,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专用本使用规定〉的通知》,对记录工作进行了规范。
2009年,学校将贯彻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机组成部分。指出:构建和谐校园,必须首先抓好党内和谐,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和谐。因此,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处理好学校、院、系各级党政领导之间的关系。各院系按照学校要求,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促进了校园和谐。
2010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正式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
学校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推动了党政联席会制度的落实。
2011年学校将建立院系党政联席会监督检查机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针对第四聘期的聘任后,各院系领导班子及党政联席会记录人员重新调整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1年3月对院系党政联席会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为加强监督检查,先后两次组织各院系对落实院(系)对党政联席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而将监督检查的重点从对外在形式、会议次数的统计过度到对内在内容落实的检查。11月学校起草了“天津职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监督检查机制(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院系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院系党政联席会监督检查机制。
为贯彻落实天津职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制度,我们逐步探索建立了如下监督检查机制。
1、制定了《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专用本使用规定》(津职大党组[2008]19号),全面规范了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和要求、记录工具、会议纪要和上报时间以及统一编号,归档保管等一系列内容。
2、记录员制度。各院系设党政联席会记录员一名,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记录,会议记录统一记录本,作为备检和存档材料。
要严格程序要求,强化决议执行落实下一次会议要检查上次会议决议和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为了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每月10日左右,召开一次记录员会议,汇报每月会议召开情况,填写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召开情况统计表、情况表,上交会议纪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布置工作。
每学期院系进行一次自查,对照党政联席会制度,逐条自查,填写自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附相应附件。特别是通过将议事制度规定的内容与实际上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一一的对照,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说明未上会讨论的事项及原因,改进工作。
由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对联席会有关人、财、物等重大事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年终结合领导班子考核测评工作进行民意测验,将落实联席会制度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测评考核。
对于违反制度的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等。对于违反制度的干部,分别给予批评、责令检查、诫勉以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坚持党政领导联席会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需要,不仅有利于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党政班子的各自职能,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促进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沟通、相互信任和支持,使工作协调,配合默契,更好地发挥个人专长和整体功能,形成整体合力;有利于创建良好的民主氛围,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且对于推动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常抓不懈,逐步深入。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学习班、研讨交流、考试等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使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党政联席会的制度内容、规范要求等,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变要我执行为我要执行。
二是,将监督检查的重点向纵深发展,不仅检查监督开会的次数、形式,而且监督检查十项内容是否做到全部上会研究,并逐步向及时传达上级决议决定,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的执行力的监督检查。
三是,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力度。将贯彻落实党政领导联席会制度,纳入院务公开内容,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同时,组织部协同人事、财务、设备等有关部门,对联席会有关人、财、物等重大事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