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院系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探索
刘美志
摘要:高职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创新形式,也是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的有效手段。本文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面进行的探索与做法进行相关阐述。
关键词:高职院校 条例 党政 联席会议
2010年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增了“党政联席会议”的提法,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高职院校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创新形式,也是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的有效手段。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围绕院(系)中心工作,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效能;在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方面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这既是高职院校院(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也是加强高职院校院(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的有效手段。
笔者在多年来的党务工作中,尤其是近一年多的工作中,对此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探索与思考。
1. 明确内涵是实施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原则
新《条例》取消了院系级党组织是“政治核心”的提法,专家解读为:一个单位的领导体制需保持上下一致,高校党委是领导核心,院(系)级党总支实质上也是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因此,院(系)党政联系会议制度实际上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的具体体现,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集体领导形式。
党政联、党政领导班子应按照“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采取对重大事项进行通报、共同协商、研究决定的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民主科学决策,保证院(系)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形成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良好氛围。
但是目前尚有相当数量领导甚至专家依然认为,校级领导体制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到了院(系)就是院长负责制了。这就为院系党总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来了极为重要的阻力和障碍。这种局面的改变,极大程度上要依赖相关上级组织的培训和指导,依赖与对新《条例》的大力宣传尤其是专家解读,使各高职院校所有人员都能正确、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二、明确议事范围是实施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核心
新《条例》规定“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什么是“本单位重要事项”呢?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看到,很多高职院校都实施了二级管理体制,相当数量的院系党组织由党总支升为分党委。在实际运作上,院系除了法人资格、干部管理、财务管理之外,其他工作基本上都是院系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各院系实质上已具备一个独立实体的雏形。因此,关系到院系各项事业发展的事项就应是“本单位的重要事项”。
笔者所在分院通过党政领导的共同分析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在对以上两个关键问题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认为确定党政联席会议题的主要原则为:
1、以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为参考依据。
2、明确院(系)班子的领导权限。
3、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把握方向,决策干什么、干不干。
4、议会内容条例要既具体、便于操作,又不会干涉院长的工作权限。
5、确定议题需要党政主要领导相互沟通,统一思想。
制度实施以来,分院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分工协作、配合密切,党政领导相互补台,分院各项工作均有明显进步,无论是教学、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还是党建、宣传工作,均名列前茅。
三、明确参会范围是实施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基础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高职院校院系的党政联系会议成员是党总支书记+行政领导+院系中层干部,而作为非行政领导的党总支委员却未列入参加党政联系会议人员的范围,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党总支成员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果进行一下公式推倒的话,也就是相当于学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等行政领导、中层干部都有权利参加会议,而非行政领导的党委委员们却没有权利参加会议。这样做的实质其实就是削弱了党在基层的领导。
我们知道,由于工作需要,在各院(系)中既有党总支成员与行政领导人员完全相同的情况;也有个别党总支成员不是院(系)行政领导干部,同时在院(系)行政领导干部当中,有民主党派、无党派同志的情况,因此必须理顺领导干部相互间的关系,尊重维护相关成员的参政议政权利,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所谓党政联席会就是院系党总支成员(院系党组织领导集体)和行政领导(院系行政领导集体)的联席会议。所以,我们认为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应为院系党总支成员和院系行政领导的全体组合,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相关委员和院长、副院长。 根据会议议题,经党政领导沟通后,可确定院系中层干部等有关人员列席党政联席会。
从全国高校实践成果看,实践证明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学院党的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是加强而不是削弱;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是加强而不是削弱。
1、 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是实施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保证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单位在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贯彻落实上并不尽如人意,一则制度不完善,二则往往是“制度挂在墙上”,党政领导哪个强势哪个说了算,依然是“一言堂”。协调配合得好的单位常常也是因为党政领导个人党性强、素质高,政策落实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因此,如何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有效落实,尚需进一步的探索与努力。
经过数年的探索与思考,笔者认为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科学有效实施以下三点极为重要:
首先是来自上级组织的制度管理与监督。上级组织以及相关部门对党政联席会议实质内涵的解读、理解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都十分重要,其具有的行政意义上的权威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具有方向性的指示作用。同时应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院(系)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管理,加强指导与监督管理,使之成为刚性要求、实现刚性落实、收获刚性成效。
其次是要着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党性素养、个人修养,将党的事业发展作为自己的精神追求。作为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无论是党务干部还是行政业务干部都要坚持不懈的坚持理论武装、增强党性锻炼。要通过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树立国家意识、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工作上党政领导能做到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以事业发展为重,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团结一致地为共同的事业发展而努力。
三是要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锻炼,习近平副主席在2011年春季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指出:理论素养是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党务工作者应认真学习、研究、熟悉业务工作,要研究科学发展,要研究和谐校园建设,要研究学校的各项业务工作。否则,党建是不可能抓好的,是没有话语权的,是会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党务工作者的。行政领导也要善于学习研究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会做人的工作。作为院长、副院长,管教学、管科研、管服务、管学生,说白了就是管人做事、管人思想。作为行政领导,如果不去研究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去研究人的思想,而只想通过行政命令把业务工作搞上去,把教师队伍建设好,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也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行政领导。只有做到相互结合,才能充分体现院(系)领导工作上水平,管理工作科学化上水平,干部队伍素质上水平的要求。
在院(系)贯彻落实《党政联系会议制度》即是贯彻落实中央的文件精神,更是增强院(系)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和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院(系)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