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 强化监督 以优良党风促教风带学风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李玉鸿 郑建军
(2011年9月16)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2000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尤其是2006年进入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后,于2009年又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成为全国十五所优秀院校之一。为筑牢来之不易的成绩,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科学长足的发展,学院党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全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尤其是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重点工作监管和强化教育学习,营造了以优良党风促教风带学风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国家示范性院校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到位。学院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年初及时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学院的年度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推进。并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专题研究部署学院反腐倡廉工作。不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学院党委班子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自治区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把落实反腐败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班子和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分别签订了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职能部门、分院、教务、招生、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基地管理、后勤管理等八大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年底,对照责任分解方案和责任书内容及时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评选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是完善机制,抓源治本。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学院党委研究修订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学院廉政谈话试行办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院党政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学院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惩治制度建设,建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一套用制度教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进而提高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突出重点工作,切实做到管理监督关口前移
面对当前学院“一体化”改革、高考单招、上亿元的项目资金、10余项基本建设项目等,这一切对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来说,既是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也是严峻的考验。如何使领导班子和干部经受住各种考验,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提出了“让校园成为一片净土”的建设目标。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了“三个只有,三个才能”。即:“只有建设好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廉洁奉公的教职工队伍;只有廉洁奉公的教职工队伍,才能培养出具有廉洁意识的合格人才;只有具有廉洁意识的合格人才,才能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在工作推进中,做到了“五加强”、“五确保”。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和监督,确保两校“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两校合并后,面对大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院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修订完善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把“群众信任不信任,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做到投票推荐全覆盖、谈话推荐全覆盖。坚持纪检监督全程参与干部考察选拔的各个环节,确保干部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逐步建立了“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保障机制。规范的程序,有力的监督,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确保了两校“一体化”改革平稳过渡。
二是加强“单独招生”工作全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阳光工程”落到实处。自2008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以来,深感责任重大,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招生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贯彻落实,我们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组织单招涉密工作人员与纪检委书记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单独招生“阳光工程”在组织上得到保证。并制定试题命制、考务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方案,单独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监督,从而杜绝发生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学院自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以来从未出现任何违纪事件,未出现考生、家长投诉事件,受到了社会、家长、学生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校园建设高质量完成。学院面对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机遇,按照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做的校园整体建设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先后完成基本建设项目13项,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相当于过去四十年的总和。为保证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干部清廉,学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坚持基本建设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确保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目前,校园规划一期建设项目已提前3年完成,建设质量达到国家优良标准,干部也经受住了考验,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四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学院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有关政策,加强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收费管理切实做到了“三个一”。即:实行一个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将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一切收支都纳入学院帐户,不得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实行一费制。执行国家“一费制”收费政策,制定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管理办法》,收费做到一生一票、一事一票;实行一事一申报。专项收费做到一事一报一审批制度,收费按照审批项目收取。同时,学院将收费标准在公共场合公示,实行“四个监督”(学生、家长、组织及社会)。多年来,学院没有发生一例乱收费现象。
五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示范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学院成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后,如何规范、合理的使用大额专项经费,成为示范性院校建设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为此,学院制定了《新疆农职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疆农职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8项经费管理制度。构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体系,成立6个纵向组(重点专业建设组)和7个横向组(计划落实及监督检查组)共同实施项目建设,做到了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并制定了70余个项目建设支出明细目录和支出标准,指导和规范项目建设,严格规范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支出途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支出均由纵横两个组分别审核,实施程序化监督。同时,学院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保证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教育学习,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近年来,学院党委结合抓好党建工作“三个关键点”的落实,即:抓好干部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监督制约;抓好教师党员主体作用的激励和发挥;抓好学生党员发展的质量。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教育学习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出了一条“全员关注廉政、勤俭建设廉政、高效运行廉政”的新路子。总体讲,就是做到以月促年,即:“开展好教育月活动,抓好三方面教育学习”。
一是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新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已有13年。多年来,学院党委按照自治区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每年都及时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尤其是在教育月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教育月活动主题横幅,张贴有关画册,以及通过学院RTX广播发送廉政短消息,在学院在线办公网等网络上发布和推荐专题学习资料,向师生征集廉政格言警句,参观警示教育展览和基地,确保了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在今年开展的第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中,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专题学习;邀请自治区党校专家深刻讲授;学院主要领导亲自带领中层以上干部,先后参观了“法制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展·新疆)和昌吉州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预防职务犯罪展”。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学习。学院党委把建立学习型领导干部队伍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在坚持两周一次的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把学习范围扩大到中层干部,定期组织时政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的学习。先后认真学习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十九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体会议和2011年自治区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照部署要求,找准切入点,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办法,及时把中央和自治区对反腐倡廉的要求和号召,传达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反腐倡廉教育长流水,不断线。
三是抓好教职员工教育学习。开展教师师德教育是做好教职工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为此,学院党委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各个环节,先后开展了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廉政主题板报比赛和外出参观及“树荣辱观,唱正气歌”等活动。学院选派的教师在昌吉州廉政文化平面广告设计大赛上获得一等奖的好成绩。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学习先辈艰苦奋斗精神,深刻理解廉政内涵,从而树立廉洁从教、行为世范的良好教风,以良好教风带动良好学风。
四是抓好青年学生教育学习。为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学院党委按照《关于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以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党团活动日、廉政公益广告大赛等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廉政宣传教育。在学生中开展了“廉洁从我做起”、“遵纪守法、自我约束”、“知荣明耻,知行合一”等专题活动。在社会实践基地和实习企业中,开展了“以厂为家、厉行节约”专题教育.在自治区大中小学组织开展的 “敬廉崇洁”文化艺术创作比赛中,学院有6位师生获奖。进而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良好校园氛围。
以上是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取得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其中: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做法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方面的做法在自治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并荣获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但我们也深知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等职业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