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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强化监督 确保国家示范性院校工作顺利推进

落实责任 强化监督

确保国家示范性院校工作顺利推进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郑建军 庄道坤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上总体形势较好,与高等院校相比,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尤其是在落实政策、强化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些有效举措,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实现了逾期的预防目标。尤其是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上,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预防监管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学院纪检委积极配合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年初及时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学院的年度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推进。并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理论学习,专题研究部署党内监督工作。学院党委不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党内监督进展情况,切实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党内监督的有效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学院党委班子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自治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自治区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把落实反腐败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班子和个人的党风廉政责任,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分别签订了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职能部门、分院、教务、招生、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基地管理、后勤管理等八大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年底,对照责任分解方案和责任书内容及时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评选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完善机制,抓源治本。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学院党委研究修订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学院廉政谈话试行办法》、《学院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院党政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学院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惩治制度建设,建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一套用制度教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党内监督长效机制,进而提高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突出重点工作,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面对当前学院“一体化”改革、高考单招、上亿元的项目资金、10余项基本建设项目等,这一切对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来说,既是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也是严峻的考验。如何使领导班子和干部经受住各种考验,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学院提出了“让校园成为一片净土”的建设目标。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了“三个只有,三个才能”。即:“只有建设好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廉洁奉公的教职工队伍;只有廉洁奉公的教职工队伍,才能培养出具有廉洁意识的合格人才;只有具有廉洁意识的合格人才,才能有利于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在工作推进中,做到了“五加强”、“五确保”。

(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和监督,确保两校“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学院党委切实履行对干部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健全监督机制,多层次多渠道监督约束干部。两校合并后,面对大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院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修订完善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把“群众信任不信任,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做到投票推荐全覆盖、谈话推荐全覆盖。坚持纪检监督全程参与干部考察选拔的各个环节,确保干部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逐步建立了“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保障机制。规范的程序,有力的监督,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确保了两校“一体化”改革平稳过渡。

(二)加强“单独招生”工作全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阳光工程”落到实处。自2008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以来,深感责任重大,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招生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贯彻落实,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组织单招涉密工作人员与纪检委书记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单独招生“阳光工程”在组织上得到保证。并制定试题命制、考务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方案,单独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监督,从而杜绝发生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学院自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以来从未出现任何违纪事件,未出现考生、家长投诉事件,受到了社会、家长、学生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校园建设高质量完成。学院面对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机遇,按照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做的校园整体建设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先后完成基本建设项目13项,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相当于过去四十年的总和。为保证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干部清廉,学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主要体现在:坚持基本建设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确保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目前,校园规划一期建设项目已提前3年完成,建设质量达到国家优良标准,干部也经受住了考验,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学院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有关政策,加强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收费管理切实做到了“三个一”。即:实行一个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将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一切收支都纳入学院账户,不得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实行一费制。执行国家“一费制”收费政策,制定了《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管理办法》,收费做到一生一票、一事一票;实行一事一申报。专项收费做到一事一报一审批制度,收费按照审批项目收取。同时,学院将收费标准在公共场合公示,实行“四个监督”(学生、家长、组织及社会)。多年来,学院没有发生一例乱收费现象。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示范建设资金规范使用。学院成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后,如何规范、合理的使用大额专项经费,成为示范性院校建设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为此,学院制定了《新疆农职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疆农职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8项经费管理制度。构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体系,成立6个纵向组(重点专业建设组)和7个横向组(计划落实及监督检查组)共同实施项目建设,做到了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并制定了70余个项目建设支出明细目录和支出标准,指导和规范项目建设,严格规范项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支出途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支出均由纵横两个组分别审核,实施程序化监督。同时,学院聘请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保证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学生资助监督方面,加强对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学院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强化监管工作得到了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其中: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做法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方面的做法在自治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并荣获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后,学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等职业院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大学。

【作者简介】

郑建军: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审计处处长

庄道坤: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处干部